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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居民医保新政:人均补助增30元 每年450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郭本房
    2017-08-18 07:21:23   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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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来源: 大众日报.新锐大众


      近日,山东省出台《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》,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,政策亮点主要有6项:

      放宽参保政策。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户籍限制,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,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。对无居住证的新生儿,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。

     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。2017年基本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,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。

      提高缴费标准。规定2018年基本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。

      全面加快市级统筹。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由调剂金制度的市级统筹,过渡为基金全部由市级统收统支,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。

      优化参保缴费方式。通过大力推行参保居民网上缴费、银行代收等方式,提高参保。

      深入开展医保精准扶贫。全面落实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,确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范围,为参保人员提供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服务,让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到大病保险倾斜政策。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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